适用于户口签发地为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地区的申请人。 (非江浙沪及安徽地区户口居民需出示在本领区的的居/暂住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若是外国国籍需要外国人在沪的居留许可,有效期至少六个月以上)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该资料,签发需超过6个月;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定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预定单,必须是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30天的旅游保险(非美国公司),投保金额至少为30,000欧元的旅游医疗保险(包括一切急救治疗或因医疗原因被遣送回国的费用),此保险需在该国有效,其有限期应涵盖签证的有效期。申请人在入境时能提供保单的英文版本,否则可能被拒绝入境
1.只受理上海领区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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