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旅游签证-简化资料 [广州]

日本-旅游签证-简化资料 [广州]460
签证编号:1530签证更新日期:2016-05-15 16:34:49
签证类型:个人旅游签证受理地:广州预计工作日:7-8是否面试:有效期:3个月入境次数:单次停留时间:15天

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广州领区;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为北京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为上海领区;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为沈阳领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为重庆领区;大连市为大连办事处;山东省为青岛领区,福建省为福建领区受理。

注意事项:

受理范围

1.符合下列所述任一条件的申请人:

(1) 属于珠海、东莞、佛山(均安除外)、中山、惠州户口。

(2) 近五年内有发达国家或日本出入境记录(发达国家记录仅限于申根国,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些国家的旅游签、商务签、团签、留学签也可计算入内)

(3) 世界五百强员工、国家公务员、公立学校教师、公立医院医生。

备注:五年内有两次以上发达国家或日本出入境记录/能提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信网报告/能提供半年以上社保清单的,可以免提供在职。

2.不受理曾有过日本拒签记录的申请人。

3.户口在福建的申请人不适用此类别。

旅游申请表: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客服提供表格下载)

旅游信息表: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紧急联系人必须为在国亲属。(客服提供表格下载)

护照: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 

           2.如旧护照有发达国家出国记录,请提供旧护照首页和发达国家签证页复印件。无需提供旧护照原件。

相片: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4.5cm×4.5cm)相片。注:相片背面需写上申请人名字

身份证: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户口本: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在所属领区内,持香港黄皮护照(即香港签证身份书),澳门旅行证的申请者免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须到近半年居住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具《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提供原件以及回乡证复印件。

居住证明资料:非广州领区户籍申请人请提供以下材料(二选一) 

(1)居住证复印件; 

(2)连续6个月购买社保的记录(不可断开,需连续购买,且必须为社保局开立原件)。

结婚证明资料: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中方单位资料

在职证明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明确日期,并盖公章。须有如下信息:任职公司地址、固话;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若属于在办事处上班但办事处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请按网站模板准备。(网站提供模板下载)

1.我司保留根据客人实际情况要求补充材料或收取担保金的权利。
2.客人回国后必须交我司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章,登机牌彩色清晰扫描件一同销签,确认是按时回国。
3.申请人在办理日本个人短期旅游签证时,需按要求提交相关居住证明。同时,广州日本领馆不再承认任何“办理居住证回执”等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