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探亲访友签证

日本探亲访友签证750
签证编号:1531签证更新日期:2016-05-15 16:45:13
签证类型:探亲访友签受理地:广州预计工作日:5-7是否面试:有效期:3个月入境次数:单次停留时间:15/30/90天

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广州领区;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为北京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为上海领区;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为沈阳领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为重庆领区;大连市为大连办事处;山东省为青岛领区

  • 个人基本资料


    个人资料表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

    亲属名单表

    1.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相片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4.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居住证明资料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广东,广西,海南时, 需提供以下三选一资料。 
    (1)居住证复印件 
    (2)居住证明(由居委会或街道开具,并有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盖章) 
    (3)连续1年在当地购买社保的记录(须为社保局开立原件)

    结婚证明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外方邀请资料(3个月有效)


    身元保证书原件

    1.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招聘理由书原件

    1.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滞在予定表

    1.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担保人资质证明

    1.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如为日方公司社长,可提供[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1.(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需显示为世蒂全员)。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

    纳税证明

    1.(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且必须标明有“给与收入”的字眼)(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名单表

    1.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

    三亲表

    1.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访友类型)

    1.如: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 ②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探亲类型)

    1.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1.大学教授为留学生的亲属做担保时: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准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该教授或准教授在提交身元保证书及在职证明书后,住民票及有关收入的证明材料可免予提交。
2.日领通知,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担保人提供的在留卡,必须要3年的停留期才能做担保人,请知悉。

3.福建颁发的护照并且在福建生活居住的暂不受理。

4.日本所有类别被拒签,都必须半年之后才可再申请。 
5.日本领馆通知,现起,不能提供广东省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派出所/公安局开立的居住证明原件(3个月有效,可先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然后由派出所盖章)受理或提供社保局开立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原件,不再受理广东省居住证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