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西为广州领区受理;
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为上海领区受理;
其他为北京领区受理
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西为广州领区受理;
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为上海领区受理;
其他为北京领区受理
1、以色列十年签证的有效期从签证颁发之日起至护照过期前六个月为止,最长为十年。更换新护照时,旧护照上的十年签也一并失效,需重新办理。
2、签证有效期由领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我司无法保证一定能获得10年的签证。
3、如有出行计划,请尽早办理。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并拿到护照前,建议不要支付交通、住宿等旅行费用。
4、持有十年签证的旅客每年可在以色列停留累计不超过180天,单次可停留不超过90天。